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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医保中心优质服务获称赞
今年3月,济源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进驻综合服务大厅。6个多月来,他们以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办事窗口为目标,切实规范窗口建设,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赢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他们一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窗口形象;二是强化医保惠民意识,探索便民服务模式;三是找准疑点难点,提升业务水平。市医保中心综合科科长卫建明说:“为找准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切实提升业务服务水平,我们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利用好手中的记录本,认真记录工作中遇到的每一个疑点难点。每周四下午召开内部会议,对一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和讨论,确保以后能够熟练地应对此类问题。正是这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民生情怀,让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升,与此同时,也加快了我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步伐。”
济源两家卫生院获殊荣
本报济源讯在日前评选揭晓的“2014-2015年度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济源市下冶卫生院、王屋卫生院榜上有名。
乡镇卫生院承担着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中发挥着上联下通的枢纽作用。近年,济源市各乡镇卫生院从硬件、软件等方面逐步提升。在创建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过程中,下冶卫生院、王屋卫生院在狠抓硬件设施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定位、规范管理,重点从医德医风、医疗设施、业务素质、就医环境等方面优化提升。
因功能定位明确、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较高、医改任务落实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能代表目前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发展水平,下冶卫生院、王屋卫生院最终获评“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下月起,济源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零负担”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减轻生育医疗负担,自7 月1 日起,我市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将实现“零负担”。
据了解,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凡是计划内分娩的参保职工,只要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在市二级以上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不再负担本人住院分娩期间的各项基本医疗费用及新生儿基础检查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服务费用,由市医保中心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实行按人定额结算。新政将一改目前我市生育医疗费采取定额标准支付的现状,真正实现生育保险医疗“零负担”参保职工分娩时,参保职工或其亲属应在产前持身份证、社保卡到市医保中心进行登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填写《济源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零负担登记表》。
记者了解到,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除本人或其亲属要求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外,不再缴纳其他住院费用及住院押金。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因特需医疗服务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负担,特需医疗服务是指VIP 特需病房服务、无痛分娩技术、产后催乳治疗、新生儿游泳等。
定点医疗机构在提供特需医疗服务时,须征得参保职工或其亲属同意并签字确认,不得诱导其使用特需医疗服务。另外,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职工提供生育所必需的、同等质量的医疗服务,不得推托运或变相收取费用。
此外,参保职工因生育引起的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急性脂肪肝、产后大出血等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济源市:和谐医保保民生
济源煤业公司的苗女士,今年5月份因心血管疾病到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3个月共花费22万余元,出院时直接报销了15万余元。“要在以往,回到济源后才能报销,时间至少也得个把月。”苗女士的家人对能在外地结算医疗费用十分满意。
这得益于济源市去年开始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住院即时结算政策。近年,济源市城镇医疗保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逐步拓展,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医保“保民生、保稳定”的服务宗旨得到了有效落实。
医保惠民连年升级
济水街道居民李女士清楚地记得,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已连续两年进行了调整。“上一次是2013年的3月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这不,才一年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就上调到10万元。”
从明年1月开始,城镇居民除了10万元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年度最高可报销30万元。济源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1999年成立时,仅承担单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工作。10多年来,随着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的迅猛发展,市医保中心已逐步发展成为承担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军转干部、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五大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工作的一个综合性职能机构。其服务对象也由过去的不足2万人发展到现在的近30万人。
在连续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标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及降低群众就医支出的基础上,济源市医保中心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先后完善了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二次报销、大额医疗补充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等制度,体现了医保惠民的服务理念。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实施一年来,已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审批手续1300余人次。1236名患者在省人民医院、郑大一附院等就医后,实现了医疗费用出院即时结算,结算总金额达2563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1614万元。
门诊重症慢性病种类不断增加,现在已达到25种;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在职职工报销75%,退休职工报销80%,居民报销60%,全市5700余人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 城镇职工个人年度自付在1万元以上的费用,进行二次补助,补助比例为50%,最高补助额度为5万元。
扩大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将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家属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医保惠民政策的一次次升级,提高了全社会医疗保障水平和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越来越多的市民从中受益。
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您好,请问办理什么业务?”11月24日11时,济源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办事群众。
“我老伴得了帕金森病,吃药控制不了,想办理转院手续。”济源市民郑会凤说。
工作人员接过郑会凤手中的一沓材料,熟练地审核、登记。不到5分钟,转院手续办结。
咨询转院事宜的,开生育介绍信的,查询医保账户余额的,报销医药费的,申报工伤保险的……前来医保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还真不少。3位工作人员有条不紊,认真接听每一个电话,热情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妥善处理每一件事,耐心解释每一项政策。
济源市医保中心大厅每年服务的群众有上万人次。对每一位群众,他们都“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资料齐全的,立即受理,当场办结;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缺少哪些资料,不让群众跑冤枉路。
“以我热心细心耐心,换你舒心安心放心”,在济源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文明服务标语随处可见。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该中心制定了严格的业务办理流程,建立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延时服务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急需到外地治疗或急需报销进行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和患者家属,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窗口,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快办。
为方便群众办事,济源市医保中心还专门将医保报销流程印制成卡片放在窗口,并张贴在醒目位置,极大地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2013年,该中心服务窗口被河南省人社厅授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
深入调研情倾民生
“必须把老百姓的需求摆在第一位。”济源市医保中心负责人由衷地说。近年,济源市医保中心以落实“惠民行动”为着力点,坚持“政策体系有所完善,参保扩面有新突破,平台建设有新跨越,服务形象有新提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统计,济源市每年外出就医的患者在2000人以上。以前,外出就医患者的所有花费必须在出院后到市医保中心报销,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患者资金垫付压力很大。为使济源进入全省首批省内异地结算试点市行列,方便群众外出就医,该中心领导带领相关负责人多次到省有关部门做工作,阐明济源的优势和决心,终于使这项优惠政策“花”落济源。
为方便病人购药、报销,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今年,济源市医保中心经多次考察、研究,选取市内3家定点零售药店为器官移植慢性病人定点药店,并限定了该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现在,患者在定点药店购药,结账时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由市医保中心对定点药店按月结算。
从异地结算到“先诊疗、后付费”,从简化办事程序到缩短报销时限,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到出台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等,每一项医保惠民政策出台或调整的背后,都有市医保中心自上而下无数次的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正是这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民生情怀,加快了济源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