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预约平台预约规则
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07:30更新
如遇专家班次停诊会以短信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1、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7:30更新
2、预约周期:1至7天内
3、取消时限:提前1日12:00前
4、诸索宇普通专家门诊不接受初诊预约
5、精神科李霞专家不接受初诊预约
6、精神科的去宛平南路门诊楼,心理科的去零陵路门诊楼
门诊就医须知
1.精神科初诊、急症患者必须有监护人陪同就诊。
2.享受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带好《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外地、自费人员带好有效身份证明。
3.精神病门诊治疗纳入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的病种限于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等7种。
4.新办理门诊大病申请,须经2位不同专家(副主任任以上)诊断复核结论。
5.心理咨询门诊属医保范围。
6.有自愿戒毒需求者可独自或由家属、朋友等陪同就诊,其隐私得到合法保护。
7.有就诊或住院(临床十一科-隔离病区)的患者必须提前与门诊或病房预约,来院就诊时需提供外院专科就诊门诊卡和疾病诊断依据。
8 .门诊病史由本中心保管。
9.如患者需要住院,监护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监护人需提供由患者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检验核对。
注:挂号时间:初诊8:00—11:00、13:20—15:30
复诊8:00—15:45
开诊时间:上午8:15、下午13:30
入院登记处服务规范
一、救死扶伤、热爱工作、忠于职守、尽心尽责、为患者服务。
二、仪表端庄。挂牌上岗,利于监督。
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在上班时间做无关的私事。
四、接待时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耐心解释,对患者一视同仁。
五、危重患者优先安排入院。
六、各项手续交代清楚,避免患者无效往返。
入院须知
一、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入院申请书、告知书和风险评估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做入院检查,各项报告在正常范围,由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陪同患者,带好患者和家属(法定监护人)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等)到入院室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二、病员家属(法定监护人)填写:
1. 入院单
2. 入院须知签字
3. 如为老年病人还须填写老年病人住院监护人(家属)知情同意书并签字。
三、交付住院押金(只收现金,均含伙食费1000元,不含自费药品费用,此费用另行交纳)
1. 在职医保押金:3000元
2. 退休医保押金:2000元
3. 自费病人押金:9000元
4. 失业、无业、居民及城镇医保押金:4500元
5. 特需病房押金:二人间:20000元 单人间:20000元
6. 离休干部:出具就诊红卡、市医疗保健委员会同意住院单。
四、交付社保卡(必须交医疗保险金)
五、特需病房和老年病房因治疗管理需要及床位限制,需病房医生来筛选符合特需病房和老年病人管理和治疗病员。儿童病房由于床位限制,需先进行入院登记,如有床位会及时告知。
六、手续办理办理完毕后,由入院室工作人员陪同病人及家属一起进入病室。
会客探视时间:星期二至星期日 下午15:00 — 16:30时
门诊病假单出具程序
1.病假单由门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出具,并签字盖章,出具后到护士台盖门诊病假章。
2.出具病假单原则上需患者本人到场,有门诊医师评估其功能情况后酌情出具。
3.病假单包括全天休和轻工,从就诊当天开始计算,每次最长为叁拾天,如需延长到期后由 患者本人到场续开。
4.病假单仅给予病休时间建议,无具体病情描述和诊断信息。
门急诊病人收治流程
1.诊断明确,自己要求入院的患者,填风险评估表,确认确系自愿要求、无明显危害、由患者本人或监护人(患者未满18周岁)签署《自愿住院院申请书/通知书》和《自愿住院知情同意书》3。由入院室(夜间由医务总值班)核对,确认无误后办理登记入院手续。
2. 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1,需要住院的患者,填风险评估表,确认有危害行为风险4.由监护人/近亲属签署《非自愿住院通知书》和《非自愿住院知情同意书》3若对方拒绝需在《非自愿住院通知书》上声明,并记录在病史上(仅限有伤害自身风险的患者)5。由入院室(夜间由医务总值班)核对,确认无误后办理登记入院手续。
3. 疑似精神障碍2,需要留院观察的患者,填风险评估表,确认有危害行为风险由风险评估表交门诊值班医师填写复核,(夜间交医务总值班)再次确认有风险由接诊医师和送诊者签署《紧急观察住院通知书》和《紧急观察住院知情同意书》 若对方拒绝需在《紧急观察住院知情同意书》上声明,并记录在病史上6) 由入院室(夜间由医务总值班)核对,确认无误后办理登记入院手续。
注:
1.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
2. 疑似精神障碍是指所有送往本院进行精神障碍诊断,但门诊/急诊无法明确诊断的患者。
3. 所有入院前签署的通知书、同意书均一式两份,一份交送诊者,一份保留在病史记录中。
4. 有风险是指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5. 对有伤害他人风险,但监护人拒绝入院的患者,可以由患者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签署并且办理入院手续。患者属于身份不明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由送诊的有关部门签署并且办理入院手续。
6. 疑似患者由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送诊时,应要求送诊人员同时通知患者的近亲属;当疑似患者是外籍人士时,应当及时通知领事馆代表。
陪护制度
1、病员因病危及病情需要,经医生同意,由护士长或值班护士填写通知单,交家属至结帐室办理手续,发给陪客证。
2、陪客出入病室,一律凭陪客证,一般上午6:00—8:00时,晚上18:00—20:00时调换陪客。
3、每位病人限陪一人,如病情非常危重,处于抢救时,征得病室负责医生同意,方可二人陪伴。
4、陪客就餐时间为上午7:00——7:15时,中午11:30——11:50时,下午16:00——16:30时。
5、陪客必须遵守医院和病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具体应遵守如下各条:
(1) 禁带危险品(如刀、剪、绳、火柴、针、瓷器、玻璃用具等)入室或交病人使用,请勿将贵重物品(如手机、金银首饰、现金)等交给病人。
(2) 请勿擅自翻阅病历或医疗记录。
(3) 请勿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也不要无故擅自离开病人或在病室内随便走动。
(4) 请勿擅自替病员或其他病人代发信件、代打电话、代买药物或其他危险品等。
(5) 请勿与其他病人进行不必要的谈话,以免影响病情。
(6) 请勿在病人面前谈论病情与预后,不议论工作人员或其他病人的短长。
(7) 未经医生同意,请勿给病人服用其他任何药物。
(8) 请勿在病人床上睡觉,保持病人床单位的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床边只可放一只凳子。
(9) 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请勿在病房洗涤衣物,请勿擅自使用煤气,如损坏或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10) 请勿在病室内做私活,如结绒线、绣花、扎鞋底等。
(11) 上午9点前陪客暂离病室,待查房、治疗结束后,再进病室。
(12) 医生查房时,陪客暂离病室,待查房、治疗结束后,再进病室。
(13) 请陪客注意文明礼貌,衣着整齐,保持严肃、安静;请勿在病室内吵闹,大声谈笑,抽烟、喝酒,打牌、讲脏话或使用治疗用具等(如健身器材)。如发现上述情况及其他不文明言行,经劝告不听者,由病室负责人讨论决定,责令退出病房。
6、上述各项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先指出劝告,若不听从,情节较严重者可请家属另换陪客或终止陪伴,并为所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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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简介
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成立于1992年,是国内较早系统开展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临床、教学和科研的医疗机构。1998年12月,作为国内第一幢也是最大的专业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门诊大楼的上海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全天面向社会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海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是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汇集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医学院、同济大学医学院等单位有关医学心理学和精神卫生方面的专家,开展了从儿童、青少年到成人、老年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卫生评估、辅导、咨询和治疗,以及从普通心理咨询(如人际适应、婚姻、亲子、学习问题)到心理障碍和精神疾患的咨询、干预和治疗等多种服务。本中心根据来访者的需求,提供个体化、整合的治疗服务,包括药物结合心理治疗。在心理治疗的对象方面,有个体治疗、婚姻治疗、家庭治疗和团体治疗;在心理治疗的流派方面,有心理动力性治疗、认知行为治疗、森田治疗、内观治疗、催眠治疗、精神分析。本中心是开展心理治疗种类最为齐全的专业机构。
为了更好地有针对性地识别、干预和治疗某些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本中心成立了如下专病门诊:焦虑障碍、心境障碍、失眠、进食障碍、女性生殖相关的情绪障碍和精神疾病(孕期、产后和更年期等)、老年期精神疾病、成瘾。
本中心在二十几年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临床实践和教学培训中,摸索出了一套系统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心理治疗培训体系,成为目前国内最大的心理治疗培训基地,所举办的培训项目包括《心理咨询师与心理治疗师培训班》、《中德精神分析治疗连续培训》、《中美认知行为治疗连续培训》。本中心的所有心理治疗师均接受系统完整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培训,并长期定期接受督导,保障了本中心心理治疗的质量。
2016年10月起,本中心的特诊部对外开放,旨在提供精细的、个体化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
本中心还设有“上海市心理健康热线12320*5”,是上海市最早设立的热线电话之一,为社会各阶层心理危机求助者提供及时的心理援助。
专家:
朱紫青 主任医师
专业特长:乐意向广大患者提供各类心理障碍治疗,大学生、研究生心理问题的咨询服务;接受家庭婚姻治疗;擅长慢性心理障碍者的家庭康复指导。
服务宗旨:耐心、诚心、全心、将心比心。
门诊情况
精神科特需1门诊(周五下午),心理咨询特需1门诊(周五上午,周日全天)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零陵路口)
交通:地铁4号线东安路站或上海体育场站下,地铁7号线东安路站下
公交44路、50路、167路、864路龙华医院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