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须知
一、目前我院门诊开展的预约方式有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诊间预约。同时为患者提供出院患者复诊预约、慢性病复诊预约服务。除就诊当日现场预约外,其他预约方式均以身份证号码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必须标志之一。提前预约的患者,每日每位医师只可预约一次.
1、网络预约网址 您可随时登录网络进行预约操作。须至少提前一天进行,可以预约七日内的专家号,成功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示信息。
2、预约电话 电话开通时间: 8:00至17:30。须至少提前一天进行,可以预约七日内的专家号,成功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示信息。
3、诊间预约:就诊后在医生工作站完成。可以预约2个月内的门诊专家号,接诊医生确认预约成功并为患者打印导引单。
4、现场预约:
(1)就诊当日在科室护士站完成,预约当日门诊号源。当日有效。
(2)在门诊大厅预约服务处窗口登记完成。须至少提前一天进行,可以预约七日内的专家号。
5、慢性病复诊预约:在门诊大厅预约服务窗口登记完成,可根据复诊计划预约专家号源。
6、出院患者复诊预约:出院患者在病房填写申请单,持医卡通在门诊大厅预约服务窗口登记完成。
二、患者预约成功后,若就诊时医卡通内信息与预约登记所填信息不符,医院有权作废该用户的预约登记。
三、您在预约操作时请务必填写自己的真实手机号码或其它联系电话,这样如果预约专家因公务或其他原因临时变更坐诊时间,医院可以通过联系电话及时与您联络,重新安排您的就诊时间。否则后果自负。
四、预约成功后,请您再次核实预约专家的专业范围,避免到医院后因选择医生不适合造成就诊不成功。
五、预约取消
通过各种预约方式预约成功的患者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原预约渠道或预约电话取消预约,否则视为爽约。
六、黑名单
累计爽约3次的身份证号进入黑名单,3个月无法使用预约功能。
七、就诊分诊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我院医卡通、病历本,按照预约分诊时间当天准时到医院分诊(请按照短信告知的时间点到医院相关科室护士站分诊,过早或过晚来不能分诊),分诊后等候医生呼叫就诊。
八、儿科患者家属办理医卡通时须提供患儿的身份证号码。
门诊病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内容
我院门诊便民服务中心为您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1. 为就诊病员提供咨询服务。
2. 为就诊病员提供电子测血压服务。
3. 为就诊病员提供雨具出借服务。
4. 为行走不便病员提供轮椅、平车。
5. 为无陪人的盲人提供护送就诊服务。
6. 为病员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7. 为病员提供一次性杯子和开水。
8. 为病员提供微波炉使用。
9. 为病员提供济南市内交通指南。
10. 为病员提供针线、老花镜服务。
“门诊医卡通”就诊服务指南
一、如何办理“医卡通”?
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您可以凭身份证在自助服务机或者结算窗口办理门诊医卡通。如果没带身份证或者儿科患者还没有办理身份证,请在各楼层填单台填写患者真实信息后,在结算窗口办理医卡通。
二、如何使用“医卡通”?
1、建议您在卡上预存一部分现金,可以减少就诊过程中排队交钱的次数。如卡内余额充足,可以直接到有关科室挂号、就诊;做相关化验、检查、取药时,可以直接在相关科室窗口刷卡办理。
2、只要不损坏,医卡通可以重复使用。您可以自助查询历次持卡就医记录,医生可以通过医卡通查阅您以前的就诊记录,了解您的既往就诊信息。
三、能不能全家办理一张医卡通?
不能。我院门诊实行实名制就诊,每一张卡都会对应“一位”患者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疾病诊断、医嘱、用药处方等,有很强的针对性,所以医卡通不能共用。
四、如何打印发票?
最好在当天就诊结束时,持医卡通到结算窗口打印发票,以方便报销、查询各种费用情况,当天没时间打印也没有关系,您可以在方便的时间打印。
五、忘了带医卡通怎么办?
建议您到结算窗口再补办一张“新卡”,同时注销“旧卡”。
六、医卡通丢失了怎么办?
请携带有效证件立即到门诊大厅结算中心挂失,补办新卡,同时注销“旧卡”,避免被他人冒用、冒领预存在卡上的现金。
七、保管医卡通应注意哪些事项?
保管时应注意:保持卡平整,清洁,不要将卡弯曲、折断,不要划伤卡上的磁条,不要让卡靠近有磁场的物体,如:手机、电视机等。
八、卡内余额的相关问题
1、门诊“医卡通”就诊卡不是金融机构的储蓄卡,不能计算利息。
2、卡内余额长期有效,您可以留作下次使用。
3、需要将卡内余额退出时,请持医卡通和预交金充值收据,到结算窗口,收款员核对信息无误后,为您办理退款手续。
4、若预交金充值收据丢失,为了保证您医卡通内的资金安全请按如下方法退款:
①请患者本人持身份证,到结算窗口,收款员核对信息正确后,方可为您办理退款;
②如您为他人代办退款,请持患者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到结算窗口,收款员核对信息正确后,方可为您办理退款;
③儿童无身份证的,请持患儿户口本或医卡通内所填陪人的身份证,到结算窗口,收款员核对信息正确后,方可为您办理退款。
住院患者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衷心感谢你们的信任,选择到我院就医,为进一步密切医患关系,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请医患双方自觉遵守以下协议。
一、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1.患者享有隐私权、知情同意权、自主医疗权等;患者有权选择诊治医师,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检查项目、治疗方法、医疗风险和预后等事项;患者在进行或拒绝手术及其他特殊检查治疗时,必须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患者有权监督医院的工作。可随时对医疗服务、医院管理等提出意见或建议。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实事求是地向医院反映举报。
3.患者不准向医务人员送“红包”、贵重礼品,共创廉洁和谐的医疗环境。
4.患者应遵守医疗秩序和我院的规章制度;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应积极配合诊疗活动,如实提供病史等信息,尊重科学,对疾病诊断治疗中客观存在的危险作出慎重理智的决定。
5.患者有按时交纳医疗费用的义务。住院时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医疗预交金,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超过预交金时,必须及时补交。出院时一次结清,不得拖欠。患者有权知晓医疗费用的使用情况。
6.患者入院实行实名制,住院期间保管好自己的钱财及贵重物品,不得私自离开病房。
7.患者应尊重医务人员,爱护公共设施,服从管理和安排。发生医疗异议时,应当依法解决。不得干扰我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不得侵犯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患方人员,医院将予以教育、劝阻,不听劝告者后果自负。必要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二、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秉持平等、仁爱、诚信的职业精神,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
2.医务人员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等各项权利。用清晰、易懂的语言如实向患者或代理人告知患者病情、治疗原则、诊治方案、医疗风险以及预后。
3.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权,执行保护性医疗措施。
4.医务人员应以患者为中心,尽心尽责治疗疾病。不断提高医疗水平,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廉洁行医,不以医谋私,不得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
6.医务人员应文明行医,态度和蔼,仪表端庄,举止文雅;应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服务忌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医务人员有权拒绝患方的不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