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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人民医院网上挂号网上预约信息:
 
挂号网站:://.qxsrmyy./
 
地址: 民生路259院
 
电话:(0535)5211621
 
门诊就诊须知
 
1. 就诊病人请到收款处购取就诊卡,复诊病人可持卡直接就诊,门诊病历及就诊卡各科通用,如不能明确所需就诊科室,请先到门诊服务台咨询。
 
2. 购取就诊卡后,您可以直接持卡和门诊病历到相应就诊科室就诊。
 
3. 就诊结束后医生可能给您开具检查单、化验单或处方,您可以直接到挂号收费处持卡计价缴费,然后到相应科室检查或到药房取药。如需注射则到急诊注射室作相应治疗。应用青霉素类或先锋霉素类药物则先到急诊注射输液室做皮试,如皮试阴性再取药治疗,如皮试阳性,可找经治医生调药。就诊结束请记得取回病历及就诊卡,上面保存了您的所有资料,复诊请携带病历或就诊卡。
 
4. 急诊患者可到急诊挂号处购取就诊卡到急诊科就诊,如病情危重则直接到急诊室抢救治疗,由陪人购取就诊卡。
 
5. 医保患者在门诊治疗可持个人医疗保险专用卡付费。
 
6. 需住院治疗者由医生填写好门诊病历后到病房楼一楼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再到相应的科室住院,如为医保、新农合或定点医疗患者则须向住院提供相应证件。
 
7. 门诊只有挂号收费处收取现金,其它科室或个人均不得收取现金,当您在就医过程中发现医务人员收取现金或介绍到院外化验检查、治疗、购药、住院时可立即举报,举报电话:3376755
 
8. 我院门诊全年开诊,大厅内设有服务台、供水处,并备有轮椅,竭诚为病人服务。
 
9. 请您自觉爱护公物和遵守公共秩序,勿在大厅、走廊、诊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污物,大声喧哗等。就诊时看管好自己的物品,不要让不熟悉的人保管或交款及办理住院手续,以免发生意外。
 
10. 在就诊时如有困难请找导医人员帮忙。
 
 
诊疗须知
 
一、当您进入诊室后,应用简明清楚的语言向医生说明您身体不适的起因、发病时间、疼痛性质等。
 
二、当医生询问病史与病因时,您应毫无保留如实说明,以利于做出正确诊断和恰当治疗,以免误诊误治,医务人员会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
 
三、就诊后请仔细查阅病历手册上所写的内容,若没有书写您有权督促医生写清楚,妥善保管好。每次就诊时应携带完整的病历手册,它能为您今后的检查、诊断、治疗提供可靠的依据,保证医疗诊断的连续性。
 
四、详细了解并牢记医生要您做的各项检查的名称、检查方法、注意事项等,这样能使您的检查顺利进行。
 
五、复诊,请按医生要求进行,在一段规范化治疗后携带病历及前次各种检查结果前来复诊,以便进一步调整治疗方案。
 
六、病历是您的诊疗档案与依据,要注意整理和妥善保管。各种检查结果要及时粘贴,以便医生对照。
 
 
参保病员住院须知
 
尊敬的参保病员您好:
 
为了让你明明白白治病、出院后顺利报销住院费用,住院期间请您注意以下事宜:
 
一、就诊、住院前请您认真核实持有医疗证件(合作医疗证、医疗保险证或社保卡)是否与自己相符,如有不符,立即到医疗证件经办部门纠正,以免影响医疗费用报销。
 
二、市医保处规定,每位参保人员只允许参加一个险种报销,如果您参加了多个险种,请您选择一个报销比例最大的险种报告医务人员。
 
三、到达病区护士站,请将您的门诊病历和医疗证件(合作医疗证、医疗保险证或社保卡)一起交给护士站医务人员保存,主治医师将持证件为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出院时医生、护士会将门诊病历和医疗证件一起归还给您。如果未随身携带医疗证件,请你在48小时(外伤病员24小时)内,将证件交给护士站医务人员。
 
四、您在住院期间,享有医疗费用知情、签字权。医务人员会多次向您告知有关事宜并请签字。如经治医师为您使用报销范围外药品、诊疗项目:《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在30%以上的和《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中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用材料时,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并签订《自费、部分自费项目协议书》。
 
五、市医疗保险结算程序一旦确认出院,即自行冻结账目,医药费用即不能再记入。因此,当您接到出院通知,请于当日持医疗证件到住院结算处相应结算窗口结算,结算后请务必签字确认,并告知联系电话。
 
 
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130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烟台市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整合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参保范围和项目、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具体包括: 
 
(一)具有烟台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员;
 
(二)烟台市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驻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由本市公安部门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个人缴多少钱?】
 
成年居民(不含成年的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1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00元。缴费档次不同,待遇则不同。
 
各类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居民(以下统称未成年居民)按一档缴费。其他成年居民中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二档缴费标准缴费;原参加新农合的可根据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成年居民均以家庭户为单位缴费,每个家庭户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成年居民都须按同一缴费档次缴费。非本市户籍人员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和各级政府补助总和缴费,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不可变更。已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办理退费手续。
实行两档缴费主要考虑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目前的缴费标准和可承受能力相对较低,允许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医疗需求,自愿选择缴费档次,但需以户为单位进行缴费,并享受相应档次的医疗待遇。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集体应积极创造条件对居民参保给予资金扶持。
 
三、【政府补助多少钱?】
 
2015年度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60元,由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分担。
 
四、【哪些群体得到了政府的特殊照顾?】
 
一是“特殊群体”,是指孤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重度残疾人以及县市区政府(管委)确定的其他困难居民等。“特殊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全额或部分资助。二是各类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居民。以上人群均按一档缴费标准缴费,但享受二档缴费的待遇。
 
“特殊群体”需先办理参保缴费,再凭有效证件、缴费凭证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给予资助。
 
五、【什么时候缴费?】
 
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参保居民应于参保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期外不再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不含新生儿)。
 
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应当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应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缴纳,已超过参保缴费期的须在出生90日内缴纳。
 
六、【缴费手续怎样办理?】
 
在校学生由学校集中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其他居民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户籍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经办单位办理。
 
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不可同时享受。
 
七、【缴费后待遇享受期是怎么规定的?】
 
在参保缴费期缴费后,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的待遇享受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其他居民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八、【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主要有住院费用报销待遇、门诊慢性病待遇、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生育补助、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以及大病保险补偿待遇。
 
九、【住院费用报销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二)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三)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成年居民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十、【14岁(含)以下儿童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三种疾病的住院费用报销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儿童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三种疾病,实行定点救治、限额管理,其住院费用全额支付。病种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单侧唇裂、双侧唇裂、单侧腭裂、双侧腭裂、鼻畸形(矫正术)和牙槽突裂。具体限额标准、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费用支付流程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门诊慢性病种类有哪些?如何认定?】
 
首先居民患有规定的慢性病发生的门诊费用才可以报销。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16种(类)甲类门诊慢性病(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大病),即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脑出血后遗症、颅内肿瘤(良性)、椎管内肿瘤(良性)、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重度烧伤、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功能失代偿期)、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III级以上)、糖尿病合并并发症、脑梗塞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股骨头坏死(行减压植骨手术后、行髋关节置换术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心境障碍、强迫症)。8种乙类门诊慢性病(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慢性病),即糖尿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II级)、类风湿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硬化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友病、结核病。
 
居民所患的慢性病是否属于规定的病种需要经过认定程序,即需个人申请并经有门诊慢性病认定资质的医院诊断同意申报,再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查体,并组织相关专家审核鉴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手册》及《专用处方》,居民方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十二、【门诊慢性病患者门诊费用怎样报销?】
 
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4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35%比例支付;二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6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50%比例支付。甲类门诊慢性病的门诊支付待遇,一档缴费的设有年支付限额,二档缴费的不设限额;乙类门诊慢性病的门诊支付待遇,按照缴费档次的高低,分别设不同的年支付限额。(具体限额标准详见《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胞素A的费用,其支付比例再提高10%。
 
十三、【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重点解决参保居民多发病、常见病门诊医疗费用。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参保居民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为每次40元。普通门诊年支付限额一档缴费的为60元;二档缴费的为200元。
 
十四、【因生育产生的医疗费报销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
 
十五、【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十六、【大病保险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保障对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大病保险待遇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居民不需另行缴费。
 
【保障范围】居民大病保险原则上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按比例补偿。
具体待遇标准按省2015年政策规定执行。
 
十七、【烟台市范围内如何办理住院结算】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参保居民可以在人社部门公布的定点医院就医。定点医院包括原城镇居民定点医院和经人社部门审查过的原新农合定点医院。
 
(一)参保居民在本县市区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在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向医院住院处出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办理医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发生的医疗费用的结算均实行即时结算,即:出院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在定点医院住院处直接报销,个人只承担个人应负担部分。
 
(二)参保居民需在其他县市区医院住院,应到参保缴费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参保居民经批准到非参保地就医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未经批准在非参保地住院的,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参保居民先行自付10%费用后,再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
 
十八、【在烟台市外医院住院有什么规定?】
 
(一)转诊到烟台市外医院。参保居民因治疗需要转诊至烟台市范围外医院,需由具备转诊资质医院提出异地转诊意见。转诊至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转入医院目录内医院的,其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非目录内医院,个人首先负担20%,其余费用由转出医院按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自行到烟台市外医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二)长期在烟台市外居住的住院规定。参保居民在烟台市外居住,在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的市外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未经登记备案的,不予支付。参保居民异地居住就医,一年之内不可更改。
 
(三)在烟台市外医院发生的急诊住院费用。参保居民在烟台市外因急症紧急医治而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异地急诊住院费用,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四)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平台办理住院。通过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平台办理异地就医人员(仅限二档缴费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省统一政策执行,即起付标准(第一次700元,第二次以上的300元)以上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按60%支付。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就医医院直接报销。一档缴费居民回参保地按政策规定报销。
 
十九、【医疗保险一年最高可以报销多少?】
 
居民一年最高可报销的额度为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与大病保险年支付限额标准之和。2015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一档缴费的为14万元,二档缴费的为17万元。2014年度大病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为20万元,2015年度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标准按照省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二十、【哪些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可以报销?】
 
2015年度,药品暂按《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执行,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暂按《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2010年版)》执行。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仍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
 
二十一、【哪些情况不报销?】
 
有四种不予报销的情况:(一)无原始收费票据的;(二)住院期间违规发生的门诊费用;(三)未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四)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情况。
 
注:以上内容摘自《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如有疑问或想了解更多的居民医保政策和内容,可向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介绍:
 
栖霞市人民医院创建于抗日战争胜利时的1945年,经过七十年的风雨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和急救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医院占地面积8.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现有员工812人,其中教授级103人,讲师级316人,研究生36人。设置38个临床科室,编制床位800张,固定资产5.5亿元。是栖霞市规模最大的医疗保健康复中心。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1997年成功开展了同种异体肾脏移植手术,为全国县级医院首例。1999年成功为一扩张性心肌病患者施行同种原位心脏移植手术,为全国县市级医院首例,填补了胶东地区空白。医院的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肾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骨外科、心胸外科、显微外科、脑外科、眼科等在本市处于领先地位,其中骨外科2013年被确定为重点专科,内分泌肾内科被国家卫计委公布为中国糖尿病综合防治计划推广单位。目前,医院平均每年开展大中手术6000多例次,每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40多项,先后有156项科研成果通过专家鉴定,其中62项分别获得省、市、县科技成果奖,有33项发明获国家专利。医院的急诊急救水平和整体实力在烟台市同级医院中名列前茅。
 
2013年,总投资1.3亿元的新病房大楼投入使用。该病房大楼完全按照现代化医院标准建设,宽敞明亮,设施完善,大楼内设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百级层流手术室和重症监护病房。在医疗设备方面,先后筹资1.5亿元购进美国通用大宝石CT、西门子螺旋CT、飞利浦超导核磁共振、日立核磁共振、西门子数字减影系统(DSA)、美国GE四维彩超、DR拍片系统等一大批高科技医疗设备500余套。
 
医院始终以“技术一流,服务一流,形象一流”为目标,以病人满意为最高准则,现已成为全省卫生系统享有盛名的医疗机构,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山东省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系统文明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烟台市十佳医院、烟台市消费者满意单位等荣誉称号。
 
 
神经内二科
 
神经内二科是我院重点临床科室之一,主要治疗脑血栓、脑栓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血管性痴呆、高血 压病等各种脑血管病,各种原因所致的头晕、头痛、脑炎,脊髓病变、周围神经病变、锥体外系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癫痫,脱髓鞘病、肌病、变性病、遗传病、抑郁、焦虑状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及睡眠障碍等心理障碍。编制床位20张,医护人员18人。
 
科内设备:配有先进的核磁共振、螺旋CT、数字血管造影、TCD,心电监护除颤仪,电子微量泵等仪器设备。
 
技术状况:科内技术力量雄厚,不断将成熟的先进技术应用于临床。科内骨干先后到北京天坛医院、上海长征医院,上海仁济医院、北京中日友好医院等国内著名医院进修深造,形成了专科优势。开展了CT定位经皮锥颅微创穿刺抽吸引流术治疗高血压脑出血,脑脊液置换术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选择性血管内溶栓术治疗脑血栓形成等,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急危重症患者的治愈率,拓宽了高血压脑出血的治疗手段,使高血压脑出血的抢救成功率达90%以上。并开展脑血管造影术诊断颅内外血管病变,弹簧圈填塞术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对脑血栓形成实行早期溶栓。对脑血管病人早期进行康复治疗,降低致残率,增进神经功能恢复,提高了生活质量。尤其对良性发作性位置性眩晕(耳石症,BPPV)的诊断和治疗,采用手法复位,获得了满意的康复效果。开展的《奥扎格雷钠联合疏血通注射液对脑梗死患者神经功能影响的研究》的科研项目,通过专家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获栖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科室共发表中华级论文及国家级、省级论文共10余篇,医学著作4部。
 
 
专家:
 
科室 医生
 
神经内科 吴克谅 吴世新 刘淑芬
 
心血管内科 韩凤君 王胜龙 柳忠叶
 
呼吸内科 徐月荣 吴喜悦 米瑞卿
 
泌尿消化内科 李奎运 史翠珍 张文志 台延赢
 
泌尿外科 王存仁 郑雪松
 
普外科 李怀国 柳振平 范永胜 李忠 孙炳祥
 
显微外科 刁新清 张燕飞
 
神经外科 张海军 衣涛源
 
骨外科 马田 徐滋代
 
儿科 李海棠 崔桂花 范庆祥 程吉珍
 
妇产科 张占美 侯建国 李玉梅 徐桂芹
 
耳鼻喉科 李全行 衣国
 
口腔科 隋世娜 付成久
 
眼科 牟玲玲 刘淑萍 郭晶
 
中医科 杨桂芹 柳晓凤 丁振学 李志坚
 
理疗科 林天华
 
保健科 王宝兰 林宝琪 栾翠舰
 
肿瘤科 蒋秀贞
 
儿科综合 李海棠 崔桂花 程吉珍 范庆祥
 
普通外科 高忠 柳振平 范永胜 孙炳祥 李怀国
 
传染科 孙超
 
 
新闻:
 
我院成功为101岁高龄老人实施双侧髋关节置换术
 
近日,百岁老人刘奶奶的家人携一面内容为“为百岁老妪断股再植,承全院协力妙手回春”的锦旗来到我院骨外二科刁新清主任的办公室,激动的握着刁主任的手说:“俺真是太感谢人民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了,特别是骨外二科的刁新清主任、马更海大夫和王建芳护士长,是你们完成了俺老母亲第二次行走的愿望……”
 
刘奶奶今年已经101岁的高寿了,因患有骨质疏松症,先后两次跌倒致双侧髋关节骨折。老人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独立行走,而唯一能够让老人站起来的办法就是为老人施行“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
 
目前,经山东省卫计委批准,我院是栖霞市唯一拥有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术”手术资质的医院,骨外二科医疗团队在手术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面对101岁高龄、体质差且伴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的刘奶奶,这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挑战。但如果不手术治疗,刘奶奶将长期卧床,且极易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面对老人及家属期待的眼神,骨外二科医疗团队对老人进行了详细的术前评估。
 
为了确保手术万无一失,刁主任组织医疗团队进行了病历大讨论,并邀请心内科专家、麻醉科专家进行会诊,制定了详细的手术方案。在全院各科室的通力合作下,老人的两次手术都非常成功,出院前,刘奶奶已能独立扶助行器行走。现在刘奶奶恢复的非常好,为了表达对医护人员深深的谢意,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