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挂号须知
1、预约要求:
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预约者注册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掌上医院
预约挂号功能目前面向实名制患者,无诊疗卡的用户请务必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至门诊1楼柜面办理实名健康卡,才能就诊。
2、预约流程: 选择科室/医生-选择就诊时段并确认就诊人信息-提交预约-预约成功获取取号密码。
3、预约时间: 当日预约:上午5点开始预约当日号源,10点之后不能预约上午的号源;下午3点以后不接受当日号源预约。每天下午14:00后可预约第二天开始七天内号源。
4、取号就诊: 请于就诊时间半小时前,凭就诊人身份证/市民卡/健康卡/就诊卡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取号密码至医院自助取号机取号,无有效诊疗卡请先实名办理健康卡,逾期不取,该号源自动作废,且视为一次违约。
5、退号: 当日预约的上午号源取消时间截止上午10点,下午号源取消时间截止下午3点。第二天开始七天内号源请于就诊日7:00前取消预约,逾期不取消视为一次违约。
*温馨提示: 1.半年内违约次数超过3次将拉入黑名单(黑名单从第3次违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如遇医生临时无法出诊等特殊情况,请以医院安排为准; 3.为保证医生停诊时能及时通知到您,请在预约至就诊期间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4.因患者病情各不相同,医师在接诊病人时无法精确估算时间,您的就诊时间可能会有所提前或延迟,敬请谅解 5.医院门诊咨询服务电话为:)。
请主动配合!市三医院最新就诊指南!门急诊入院、核酸检测、导航……一次答清!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持续做好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最新来院须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请来院就诊患者及家属遵守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医院相关工作。
01
医院门诊、发热门诊、急诊(除儿科急诊)正常开放
目前,医院门诊正常开放。
门诊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急诊(除儿科急诊)及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
(更多医院动态请关注医院自媒体矩阵)
02
来院就诊
请备好“四件套”
03
如何进出门急诊、发热门诊?
门诊患者就诊请至1号楼建国南路与西湖大道交叉口进入入院通道,离开门诊请至1号楼西湖大道南门或西小门。
急诊患者就诊请至2号楼西湖大道南门进出。
发热门诊患者请至5号楼一楼东侧。
04
如有这些情况请务必告知
你我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如果有异地来杭(返杭)就医并行程码带有星号等情况,请配合医院门诊预检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相关情况登记。
如有以下情况请务必告知,并配合医院防控举措:
出现体温超过37.3℃,或具有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
健康码异常(红黄码)的就诊患者。
具有境外旅居史、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接触史、次密接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
05
保持“一米线”“一诊一患”
建议在线预约就诊、查询报告!
为减少人员聚集,推荐您关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服务号”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下方菜单进行
预约挂号、检验(检查)单查询等操作。
(点击图片查看更多细节)
01
保持一米线
门诊挂号、收费、取药需保持1米安全距离。
02
一诊一患,减少陪护
门诊就诊实行“一诊一患”,若您的家人需要陪护,请尽量固定人员,避免交叉感染。
03
取消预约及咨询
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或未能及时来院取号就诊,一律不做爽约处理。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您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一站式服务中心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71-87823126。
06
核酸检测报告怎么预约?多久出报告?
儿童、老人怎么办?一次答清!
预约核酸检测的门诊患者可关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服务号”官方微信进行预约。
住院患者及陪护请至门诊相关科室开具核酸检测单后,合理安排时间检测并按入院流程办理入院。
采样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采样地点
门诊部一楼北面核酸集中采样点。
07
住院、发热门诊、小手术患者须知
01
住院患者
需进行新冠筛查,凭3天内核酸筛查阴性报告办理入院。
02
门诊小手术患者
需行门诊小手术的患者需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行手术治疗。
03
发热门诊患者
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发热门诊患者请配合留院观察,服从医务人员指挥,切勿擅自离开留观区域。
核酸检测结果互认:全国范围内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卫健委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抗体检测报告,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均互认有效。
08
探视及陪护须知
01
探视管理
所有病区包括重症病房一律谢绝探视。建议通过视频、电话等形式探视。
02
非必须不陪护
住院患者原则上不陪护,如需陪护,每位患者限一名陪护人员。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按要求先进行核酸检测。
0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来院陪伴患者:
体温≥37.3℃;
两周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有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头痛、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04
其他陪护须知
陪护人员凭三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持有效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陪护腕带,陪护腕带限本人使用。
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不得随意串门,不近距离扎堆聊天,不得随意调换陪护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医院每日进行体温筛查。
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认真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使用过的口罩请扔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内。
陪护人员陪护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胸闷、呼吸困难等感染可疑症状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陪护人员应24小时陪护,非必要不得外出。
05
病区实行门禁管理
患者凭住院腕带、陪护凭陪护腕带进入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