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网上预约挂号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代挂号微信关注公众号扫码↓或微信搜索“华民办事服务”
注:目前只支持有就诊卡的患者预约
 
医院对预约规则
 
1、每天开放预约时间:在0点 - 23点之间
 
2、预约周期:可预约从本周星期日至下周星期六的时间
 
3、当天截止受理预约和取消时间:全天可预约
 
4、预约方式:就诊卡
 
5、如需查询预约记录或是取消预约,请致电进行查询或取消
 
6、禁约说明:一个自然月爽约累计2次将禁约
 
 
预约诊疗、取消预约、患者爽约规定
 
1. 患者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网络预约和现场预约,提前预约我院门诊部各临床科室5个工作日之内的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2. 患者可预约周一至周五上、下午的诊疗时间。周三开始预约下周诊疗时间,每日16点停止受理次日诊疗时间预约。
 
3. 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预约。
 
4. 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患者要提供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就诊卡号码。不能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为他人办理预约诊疗,也不能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为自己预约诊疗。预约成功后,如发现预约时登记的信息和就诊患者的信息严重不符,按“本次预约无效”处理,患者只能按照常规排队挂号看病。如有两次类似情况,该患者的身份信息将进入“黑名单”,3个月内谢绝其预约。
 
5.预约成功后,请患者保持电话线路的通畅,以便随时联系。
 
6. 如预约专家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门诊时,医院将会安排一位同类别的专家替代出门诊。
 
7. 请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当天提前到达我院门诊,凭预约凭证提前15分钟完成挂号并交纳诊疗费,持就诊卡及挂号小票在候诊区等待呼叫、享受优先就诊。如果患者不能提前15分钟到达并办好相关手续,医院不保证患者按预约时间就诊,请患者按正常门诊秩序排队挂号就诊或另行预约。
 
8. 已预约成功的患者,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照预约时间来就诊时,电话预约的患者,请务必电话取消该次预约;网上预约的患者,请务必在网上取消该次预约;现场预约的患者,请拨打0771-2246519(周一至周五正常行政班时间)取消预约。截止时间:预约就诊日前一天的16:00之前。
 
9. 如患者超过预约时间仍未来就诊,也未提前取消本次预约,视为“患者爽约”。如有两次类似情况,电脑将自动将该患者的信息进入“患者爽约黑名单”,3个月内谢绝其预约挂号
 
 
我院全面推行门诊预约挂号服务
 
为了方便群众就诊,缩短候诊时间,我院目前已全面推行门诊预约挂号便民服务。患者可以通过中国移动,电话预约、网络预约、微信预约、趣医院APP预约、现场预约等方式,提前预约我院门诊部各专业科室5个工作日之内的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现场预约:于正常上班时间到门诊大楼一楼的预约诊疗服务处与工作人员进行预约。
 
诊间预约:在诊室就诊期间,与医师进行预约。
 
自助挂号缴费机预约:持就诊卡在门诊各楼层使用自助挂号缴费机进行预约。
 
电话预约:拨打网络电话进行预约。
 
网络预约:注册并登录官网进行预约。
 
手机用(APP)预约:使用手机通过趣医院手机应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微信预约:关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绑定就诊卡后进行预约。
 
咨询电话:0771-2246666
 
使用门诊预约挂号,能免去排长队挂号、长时间候诊的烦恼,大大缩短候诊时间,让您就诊时更加省时、省心。
 
 
缴费、查询功能使用教程
 
我院微信公众平台上自助服务不断推出新功能,在日常使用中广受好评,那么为了更多的患者朋友能够体验更多更高效的自助服务,下面让小编带大家走一遍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中的各项方便快捷的功能吧。
 
(1)关注医院微信。微信搜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或者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二医院公众微信号。
 
(2)绑定就诊卡。首次使用微信公众平台的朋友需填写个人信息进行验证绑定。【步骤:个人中心——我的信息——绑定就诊卡】
 
(3)智能导诊服务。【步骤:服务窗口——智能导诊——选择部位与症状——推荐科室——预约挂号
 
   预约/挂号服务。【步骤:服务窗口——预约/挂号——选择科室(或直接输入医生名字)——选择医生——查看挂号费——点击确定挂号——收到挂号成功的信息。】
 
(4)门诊缴费 【步骤:选择服务窗口——门诊缴费——去缴费——确认支付——查看缴费明细(根据提示到药房相应窗口取药)】
 
(5)报告查询【步骤:服务窗口——报告查询——点击查看】
 
看完以上攻略,是不是觉得看病so easy呢!还不赶紧把攻略收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门诊就诊须知
 
1、门诊部周一至五全天开诊,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上午开诊(大年三十至初二除外),开诊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急诊科24小时开诊。
 
2、我院门诊实行就诊卡一卡通服务,首次就诊患者请到门诊一楼建卡处或凭二代身份证在自助建卡机办理就诊卡(首次免费),并在就医各环节主动出示。请妥善保存就诊卡,如不慎遗失,请到门诊一楼建卡处办理补卡手续,每卡收取2元工本费。
 
3、我院实行分层联网挂号及先挂号后诊疗服务,您可在门诊大楼一至三楼挂号处(生殖中心在生殖中心一楼)挂号,也可通过医院官方微信、自助挂号缴费机进行挂号缴费,挂号当日当次有效,继续就诊(包括当日复诊)需重新挂号,当日在同一个诊室看检查结果的复诊患者可免收门诊诊查费。
 
4、我院门诊大楼一至三楼均设有收费处,您可选择任一收费处进行缴费。医保缴费设在一楼收费处,请病友根据自身情况到相应窗口交费;钱、票及检查单当面点清,遗失不补。缴费后请注意按照发票上方的文字指引到相应科室检查治疗或取药。
 
5、取药时请病友核对好姓名、药品及其用法,发出药品非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退换。
 
6、凡在医院门诊开的静脉注射、肌肉注射等治疗,必须在我院完成,且应在就诊当日开始按医嘱连续进行治疗,不宜中途停止,以免影响治疗效果。门诊输液室、注射室不接待病人自备药物治疗。
 
7、门诊抽血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45 -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周六周日早上8:00-12:00。部分检查如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中风预报等需空腹抽血。需做糖耐量试验、胰岛素释放试验、C肽释放试验的病友必须在上午8:30前抽第一次血。
 
8、B超、心电图、MRI、病理检查、胃镜、肠镜检查等检查结果报告单需在检查科室领取;CT、X线结果报告单患者可凭就诊卡在放射科自助打印机打印,其余检验结果报告单患者可凭就诊卡在检验报告自助打印机打印即可;部分特殊的检验结果(如纸质检验单及抽血室工作人员特别告知需在抽血室领取的)在门诊抽血室领取(急诊除外)。因各种检验所需时间不同,取报告单时间也不同,请病友向检查科室或门诊抽血室了解具体时间,以方便查询检查结果。
 
9、疾病证明书须在就诊当日门诊正常开诊时间,携门诊病历一同到一楼导医咨询处盖章后方可生效。
 
10、医生需全面了解您的疾病诊疗情况,请您妥善保管门诊病历,复诊时请带来。
 
11、病友在就诊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可向导医咨询处咨询。
 
12、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应尽的责任,我院严禁医务人员以任何方式私自收受病人的钱、物,请广大病友给予支持、配合。在诊疗过程中不要向医务人员赠送钱、物。
 
13、为节省您宝贵时间,请选择预约诊疗,医院提供以下预约挂号方式:
 
官方微信预约: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微信
 
现场预约:门诊一楼环岛预约服务处
 
自助预约:门诊各楼层自助挂号缴费机
 
 
住院须知
 
为了给您和其他病友一个良好的治疗、康复和疗养的环境,保证医院诊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您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 请您持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带齐个人生活用具、衣物和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后,不要离开医院外出。如需回家拿东西等,请由家属代办。
 
2. 住院病友在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书面同意,请不要自行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将影响医院对您的规范化治疗和护理,并可因原有疾病加重或突发新的疾病时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引起严重不良后果。因此,对擅自离院者将视为拒绝治疗,后果将由患者本人负责。未经主管医师书面同意,擅自离院超过1天的视为拒绝治疗,按自动出院处理。病人如因病情危重,抢救无效在医院病故,家属对死亡原因或死亡诊断有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应在死亡后48小时以内进行病理解剖/尸检。病理解剖/尸检申请应由病人家属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愈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拒绝病理解剖/尸检。
 
3. 重病患者离开病区进行检查、治疗时,由医务人员陪同。
 
4. 您住院期间的饮食由医师根据您的病情决定。营养科会根据您的需要,为您提供美味可口的饮食。入院当天您可在配餐员处订餐或让值班护士为您订餐,同时还可以预定第二天的饮食。
 
5. 住院期间请统一穿着医院提供的病员服装。如病室内安装有电子空气净化器,为保证病室空气净化水平,需要保持室内密闭状态,请勿自行将窗户打开。
 
6. 请您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请您不要随地吐痰,请将果皮、纸屑等杂物放在垃圾袋内。为了您和病友的安全和健康,请您和探视亲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炉、电热杯及其它电器等。
 
7. 禁止在住院楼窗外晾衣物,如违反规定造成楼下人员伤亡事件,当事人要负全部责任。
8. 请您节约水电和爱护病房内的公物,如电话机、电视机等。如确是您的责任造成损坏的,须照价赔偿。请您不要移动病房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换病床和病房。
 
9. 请及时将住院费用交到收费处,尽量以银行卡刷卡方式交纳住院费用。请您在入院时将贵重物品(如现金、手机、金银手饰等)交亲属或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医院概不负责。
 
10.请您按医院规定,在未经医师、护士许可时,不要擅自进入检查室、治疗室、处置室和医师、护士办公室;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及医疗文件。
 
11.您应当积极配合诊断、治疗和护理。在有监护设备的病房,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及手提电脑设备。
 
12.您服用自带药品前,应当提前告诉主管医师,并征得医师同意,以免发生药物叠加作用而损害健康和影响诊断治疗。
 
13.请外院医师会诊必须经过科室主任同意,并经我院医务部批准。
 
14.医院将根据病友的病情和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应当设陪护。病人申请陪护应当服从医院的安排。为防止医院内感染,一般病人(尤其是开放性创口的病人)通常不设陪护;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儿童以及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有其它精神异常,不能独立处理自己事物的成年人)、昏迷病人以及危重病人必须由近亲属陪护,并由陪护人对病人负监护责任。
 
15.本院为教学医院,病友在享受高质量医疗护理服务的同时,在不影响检查和治疗的前提下,应当尽量配合医院的教学工作。
 
16.当您需要帮助时,请按床头传呼器开关、我们随时为您服务。
 
17.请您在离开病房时关闭电灯、空调、电视。
 
18.您在住院期间要查询住院费用具体开支情况,可到门诊大楼、出院处的电脑查询系统查询。(最终住院费用以出院审核结算为准)
 
 
办理出院须知
 
医生告知您当天可以出院时,在病房等候护士通知您去结帐。
 
结帐时请拿好您的住院预交金收据到一楼住院处结帐。
 
出院带药的病友,请结完帐后再回到科室护士站拿药。
 
请您出院后按时到门诊复查。
 
 
家属陪护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陪护员:
 
由于患者病情特殊的原因,患者在我院住院治疗需要24小时不间断留人陪床、护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家属陪护的必要性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医院的义务是对患者实施诊断、治疗和护理,医院不能约束患者人身自由,也不承担患者的监护人职责,由于患者的特殊性,或者在住院期间患者出现了特殊情况,可能存在医疗机构难以避免和防范的风险,需要患者家属配合进行专人陪护,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的伤害,以利于患者疾病的康复。以下情况中有的属于您的患者存在风险,存在以下情形的患者,其家属都有义务设立专人陪护:
 
1、患者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生活起居需要他人经常帮助,尤其是夜间上厕所,极不方便。
 
2、患者年幼未成年,对事物不具有完全辨认能力,在生活自理、配合医院的诊断、治疗和护理方面存在障碍。
 
3、患者由于病情危重,或者特殊,需要卧床休息和治疗,生活起居需要他人的经常帮助。
 
4、患者有智力发育障碍,或者患者因年岁已高,出现了智力障碍。
 
5、患者存在精神疾病,精神病病患者往往不配合医院的诊断、治疗和护理。
 
6、患者在住院期间突发精神异常,这种情况可能影响患者配合医院的诊断、治疗和护理。
 
7、患者治疗期间情绪低落,有放弃治疗的念头,或者出现了自杀倾向,有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检查。
 
8、患者因情绪不稳定,行为冲动,有自伤、自杀、伤人、毁物的倾向。
 
(二)陪护要求
 
1、人员要求:陪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疾病,无不良生活嗜好,体质好,有能力协助医院的治疗、护理工作,有能力帮助患者生活起居事务。
 
2、时间要求:24小时不间断陪护,陪护人员吃住都在病房。
 
3、人数要求:一般情况有1人陪护即可,特殊情况需要多人陪护。
 
(三)陪护人员的职责
 
1、负责患者的生活起居中的各项事务。
 
2、服从医院和病房的管理。
 
3、在病房中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在病区内吸烟,保持病房清洁;不串病房,不得自带行军床、躺椅等;不得大声喧哗,保持病房安静,按时作息。
 
4、陪护人员有事外出时,要告知值班人员,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患者是精神病患者,或者有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的,陪护人员不得离开。
 
5、当医师查房、治疗或者换药时,陪护人员要暂时离开病房。
 
6、陪护人员要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照顾患者:
 
(1)瘫痪在床的患者,要协助护士给患者定时翻身,或者在护士指导下定期给患者翻身;
 
(2)对于瘫痪在床或者活动不便的患者,要帮助其搞好个人清洁、洗漱、洁身;
 
(3)对于患有精神病或者有自伤、自杀、伤人、毁物倾家荡产向患者,要严防其自杀和其他意外;
 
(4)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要注意患者的需求,协助其做好各项生活事务;
 
(5)严防患者坠床摔伤。
 
7、陪护人员要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医院内的设施和财物,如有损坏,按章赔偿。
 
8、陪护人员如违反院规,不服从病房管理,或者影响病房人员关系和影响医院治安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可要求家属更换陪护人员。
 
 
门诊部便民措施
 
1、在门诊大厅设置导医总台及医疗服务咨询岗,为患者排忧解难,门诊各楼层设分诊台,配备专业导诊员,对危重及无助患者实行全程导诊。
 
2、在门诊大厅设应急电话、便民雨伞、自助手机充电器,纸杯、饮水机、笔、老花镜等,方便群众。在门诊入口设置自助雨伞装套机,减少雨伞滴水导致地面湿滑引起的跌倒安全隐患
 
3、门诊一楼设有自助建卡机,检验报告自助打印机、自助缴费挂号机等自助设备,方便患者挂号缴费,缩短排队等候的时间。
 
4、设置生命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应诊。
 
5、对残疾人、孕妇、现役军人、70岁以上老人及离休干部优先安排就诊、检查等。
 
6、门诊大厅设有滚动大屏幕、电脑触摸屏及服务指南。
 
7、采取有效措施,多方协调以减少患者就诊时间。
 
8、通过各种形式为患者提供常用药品价格和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9、一、二、三楼均设置挂号处及收费处,一至五楼层设有自助挂号缴费机,尽量方便病人就医。
 
10、门诊部的收费、挂号、取药等,尽可能缩短时间。
 
11、门诊各楼层均设有候诊椅、饮水机、健康教育资料、电视等便民措施。
 
12、各楼层设有轮椅、平车等及专职护士,随时为患者提供服务。
 
13、对需要住院的患者,急危重病人由专职护士陪送或车送入院,普通病人有护工陪送。
 
14、设立医德医风监督岗及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信箱,方便群众的投诉,对署有真实姓名、真实地址的举报显示处理和答复。
 
 
医院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服务对象: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现役军人,公安干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妇、外宾、台胞等
 
服务内容及措施:
 
1.对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现役军人、公安干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持本人有效证件)、台胞优先挂号、就诊、取药。
 
2.挂号收费处、取药处设有优先窗口。
 
3.发热病人达到39度以上,可优先进入诊室就诊。
 
4.对急危重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由医务人员陪同优先挂号、检查、办入院、取药等。
 
5.有特殊需求的外宾提供绿色优先通道。
 
6.对无主病人先予诊治,同时由保卫科帮助联系病人家属或单位。
 
特需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急危重病人、外宾、台胞、其它
 
服务项目及内容:
 
1.残疾人:设有无障碍通道,提供轮椅、担架。
 
2.老年人:60周岁以上老人优先挂号;收费处窗口设有老、弱、病、残优先窗口。
 
3.急危重病人:为门诊危重病人提供绿色通道,并有专人护送,必要时全程陪同。
 
4.外宾、台胞:对门诊特需服务的外宾由医院工作人员全程陪同,提供涉外绿色优先通道。
 
服务规范:按照《医德规范》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要求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